甘肃姜芳宁等4名同志具备卫生计生正高级资格的通知
卫生高级职称考试网 2015/06/02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甘人职〔2015〕22号
关于姜芳宁等4名同志具备卫生计生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改办,兰州大学,省直有关企业集团:
经甘肃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2012年11月14日会议评审通过,酒泉钢铁集团公司职工医院姜芳宁同志具备卫生技术主任药师职务任职资格。
经甘肃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2013年12月4日会议评审通过,兰州石油化工公司总医院魏群同志具备卫生技术眼科主任医师职务任职资格、兰州大学第一医院东岗院区王利华同志具备卫生技术超声主任医师职务任职资格。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张彦龙同志具备卫生技术神经外科主任医师职务任职资格。
以上4名同志同时符合原省卫生厅、省人事厅《关于晋升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到农村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卫人发〔2005〕385号)规定,请予宣布并通知本人。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6月1日
主送: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改办,兰州大学,省直有关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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