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论文、著作要求如下:
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有正式期刊号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2篇以上。
(二)出版本专业专著(主编、副主编)2部以上或撰写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20万字以上)1部。
论文:申报人员提供的论文发表时间必须是从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至评审的上一年年底止。晋升正高级资格论文发表的起算时间可从取得副高级资格当年起算。所有杂志的清样稿、论文录用通知、录用证明不能作为送审论文或送审论文的依据。
申报临床、中医、口腔、护理类专业的,提交的论文应是临 床诊疗、临床护理的专业论文,实验及基础性研究论文不作为申 报上述专业高级资格的评审论文。
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论文、著作要求如下:
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有正式期刊号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
者)1篇以上;
(二)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著作1部(本人撰写10万 字以上)。
论文:申报人员提供的论文发表时间必须是从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至评审的上一年年底止。晋升正高级资格论文发表的起算时间可从取得副高级资格当年起算。所有杂志的清样稿、论 文录用通知、录用证明不能作为送审论文或送审论文的依据。
申报临床、中医、口腔、护理类专业的,提交的论文应是临 床诊疗、临床护理的专业论文,实验及基础性研究论文不作为申报上述专业高级资格的评审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