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论文要求
卫生高级职称考试网 2017/08/21
浙江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论文要求
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申报卫生副高级资格,须提交已在二级及以上医学刊物上发表的论文2篇。
主任医(药、护、技)师
申报卫生正高级资格,须提交已在二级及以上医学刊物上发表的论文3篇,在三级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其中1篇论文必须发表在一级医学卫生刊物上。
破格申报:
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发表论文3篇,且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实用价值。其中1篇必须在一级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另2篇可以在一级或二级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
主任医(药、护、技)师
发表论文3篇,其中2篇在一级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且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实用价值;另1篇可以在一级或二级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
根据浙江省省市属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规定如下:
主任(中)医(药、护、技)师:
二级以上杂志发表论文3篇以上,其中:在一级杂志上至少发表论文1篇。
其中:省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人员,在一级杂志上至少发表论文2篇(1篇须为SCI收录论文,但护理类SCI收录论文不作要求)。
副主任(中)医(药、护、技)师:
二级以上杂志发表论文3篇以上。
其中:省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人员,在一级杂志上至少发表论文2篇(护理专业可为1篇),或SCI收录论文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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